为营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3月9日,县交警大队针对行人过马路闯红灯、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为展开整治行动。

在天岳大道和育才路交叉路口,执勤交警巡查过程中发现,虽然大部分市民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但仍存在行人闯红灯、摩电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交警立即对违法行为人现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教育。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行动采取的是由违反交通规则当事人,以参与文明劝导的形式对其进行处罚,当参与劝导时长满一小时或发现下一位违法者方可离开。
市民:“闯红灯是不好,不安全的,通过交警同志的(教育)教化了我,启发了我,使我今后再也不闯红灯,这种劝导的形式是很好的,使我更进一步的认识到(闯红灯)的危害性。”
交警的柔性管理举措不仅释放了交警执法的温度,提升群众满意度,而且能织严、织密道路交通安全网,助推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县交警大队治超中队副队长曾扬介绍说:“平江公安交警倡议广大司机朋友、市民朋友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养成文明出行良好习惯,做‘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践行者。”(作者:修奥 徐能武 吴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