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平江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江县2025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综合医院: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切实做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平江县卫生健康局和平江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了《平江县2025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及电话:姚薇,0730-6699971
平江县卫生健康局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7日
平江县2025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康复、救助一体化服务工作机制,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切实做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一)总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制度,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二)年度目标。为4200名符合条件的新生儿免费提供听力障碍、致盲性眼病、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筛查与诊断服务(目标人群数见附件1),全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筛查阳性干预率达8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全县24个乡镇。
三、实施内容
(一)服务对象
在平江县医疗机构分娩的新生儿。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听力障碍。包括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耳声发射(OAE)、自动听性脑干反应仪(AABR)初筛,听力诊断服务等。
2.新生儿致盲性眼病。包括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眼外观检查、红光反射检查、光照反应检查、广域视网膜眼底检查服务等。
3.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包括健康教育、知情同意书签署,标本采集、“遗传四项”(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生化筛查、疾病诊断服务等。
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包括健康教育、知情同意签署,心脏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超声诊断服务等。
(三)服务机构
筛查机构:平江县一人民医院 、平江县妇幼保健院、平江县二人民医院、南江镇中心医院。
诊断机构:平江县一人民医院、平江县妇幼保健院为先心病和致盲性眼病诊断机构。省市级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为新生儿听力障碍和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的诊断机构。
(四)服务原则
1.免费服务。在县内医疗机构分娩的新生儿均可免费接受一次筛查和诊断服务,其中听力初筛异常的新生儿可免费接受一次复筛服务,复筛异常的新生儿可免费接受一次诊断服务。
2.知情选择。各助产机构应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自愿参与、知情选择。
(五)筛查与诊断费用
1. 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经费标准
(1)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为:听力障碍筛查82元/人(含复筛),致盲性眼病筛查20元/人,遗传代谢病筛查120元/人,先天性心脏病筛查30元/人。
(2)新生儿疾病诊断费用为:听力障碍诊断550元/人,致盲性眼病诊断320元/人,遗传代谢病诊断600元/人,先天性心脏病诊断270元/人。
2.省财政与县财政补助资金分担比例为80:20。
(六)服务流程
1. 新生儿听力障碍
(1)承担新生儿听力筛查的医疗机构,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听力筛查仪对出生后48小时至出院前新生儿进行免费听力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出院前进行免费筛查。对听力初筛未通过的新生儿在出生42天内由初筛机构再进行一次免费复筛。
(2)对听力复筛未通过的新生儿在3月龄内转诊至省级医院进行一次免费听力诊断;在新生儿听力诊断机构进行声导抗、听性脑干反应仪、耳声发射和(或)行为测听等听力组合测试,出具听力检测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2.新生儿致盲性眼病
(1)承担新生儿致盲性眼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外眼检查、红光反射检查、光照反应检查对出生后48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致盲性眼病免费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其出生后48小时内进行免费筛查。
(2)对筛查异常的新生儿,由新生儿致盲性眼病诊断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进行广域视网膜眼底检查,出具眼底检查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3.新生儿遗传代谢病
(1)承担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采血机构,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对出生48小时后至7天内的新生儿进行遗传代谢病初筛采血,并制成采血标本递送至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初筛异常的新生儿,由采血机构负责召回,再次进行遗传代谢病复筛采血,并制成采血标本递送至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复检。
(2)对复筛异常的新生儿,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开展疾病诊断,出具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确诊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4.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
(1)承担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在获得新生儿监护人知情同意后,通过心脏听诊、经皮脉搏血氧饱和度测定对出生后6-72小时内的新生儿进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未完成筛查即转诊的新生儿,由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在其出生后6-72小时内进行免费筛查。
(2)对筛查异常的新生儿,由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诊断机构在获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后,进行超声心动图诊断,出具《超声心动图诊断报告单》,并给予诊治指导。
(七)信息资料管理
承担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的助产机构均要指定1名信息员,负责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信息管理工作。助产机构为参检新生儿进行个案登记,妥善保存筛查与诊断服务资料,每月统计报表(见各筛查项目工作规范),于每月19日前上报县妇幼保健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卫健局审核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市级。
四、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健康局职责
1.负责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2.成立项目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对项目实施执行进行日常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置。
3.将项目工作纳入2025年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县财政局职责
1.根据全县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任务数,按标准足额安排项目经费。
2.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加强经费监督管理,发挥资金绩效。
(三)县妇幼保健院
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宣传发动、人员培训、信息管理、质量评价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机构职责
按照《湖南省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附件1)、《湖南省新生儿致盲性眼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附件2)、《湖南省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附件3)、《湖南省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工作规范(试行)》(附件4)的相关要求,规范提供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卫健部门牵头组织财政、统计、残联等部门定期会商,科学制定本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并推动建立分工负责、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项目组织实施。
(二)注重宣传倡导。各乡镇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使服务对象及时了解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的目的、意义和内容,自愿、主动参与。
(三)强化监督管理。县卫健部门要加强项目工作监管,建立定期督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科学规范开展。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定期抽查工作制度,确保项目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
平江县2025年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与诊断服务目标人群数
单 位 |
任务数 |
平江县妇幼保健院 |
1880 |
平江县第一人民医院 |
1880 |
平江县第二人民医院 |
400 |
南江镇中心卫生院 |
40 |
合 计 |
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