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25-2300361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5-06-27 10:59:16.0
  • 公开日期:2025-06-2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华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活性炭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2025-06-27 10:59
| | |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华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活性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湖南华炭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1万吨活性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南银桥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内2栋101-201

  建设单位:湖南华炭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湖南银桥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内2栋101-2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25.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活性炭生产线及配套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达标后排入平江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液及废试剂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燃烧废气和磨碎粉尘、包装粉尘、食堂油烟。热风炉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磨碎、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