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众:
为加强我县道路货运市场管理,维护货运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货运车辆安全,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23年11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七次修正:第六条、第五十八条;《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2024年9月26日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将平江县顺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平江县隆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平江县唯美渣土清运有限公司三家道路货运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公示期为7日(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平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并在“意见书”上署名,写明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签名,凡未加盖公章或未签名及未写明联系方式的视同为无效意见。
平江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