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意见》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有关要求,强化水土流失源头防控,科学划定平江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拟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示意图见附件)。禁止开垦陡坡地是指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垦坡度以上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的陡坡地或者二十度以上的风化花岗岩、紫色砂页岩、红砂岩、泥质页岩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经请示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26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平江县水利局301室,邮编414500
(二)电子邮箱:648902967@qq.com
特此公告。
2025年05月26日
附件:平江县及各乡镇(街道)禁止开垦陡坡地图斑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