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民政事务管理经费(第一批)的通知(梅仙镇)
梅仙镇: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湘财社指〔2025〕001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民政事务管理经费10万元。请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支出功能科目[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追加单号为平财社指〔2025〕0222号,政府预算经济科目[50599]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请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平江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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