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林业局

机构名称

平江县林业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汉昌街道天岳大道北972号 0730-6284539

负责人

翁方平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负责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指导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实施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石漠化治理、防沙治沙工作。指导林木花卉工作。指导退耕还林、利用外资造林、天然林保护工作。承担权限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开展林业产业工作,指导林下经济产业建设,组织指导油茶培育、楠竹资源培育,指导森林旅游、森林食品、油茶、楠竹、家具加工业发展,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省级林业龙头项目申报,开展林业产业统计。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林业外来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负责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地质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风景名胜、地质公园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七、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负责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初审、送审、办结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公开工作。监督实施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落实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国有林场、森工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种质资源普查,指导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县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森工林场、森林公园等保护地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组织指导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林业和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权限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再兴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公务接待、会议组织、机关文稿、资产管理、基建、档案、保密、后勤、公车管理、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小康社会建设及文明创建、户籍管理等工作。

  (二)造林种苗股(含林木种苗管理站)(负责人:邹俊湘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拟订林业及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植树造林,组织实施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造林补贴等林业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林木种苗管理、矿区植被恢复、生态廊道建设等工作。

  (三)行政审批股(负责人:邓世杰 联系电话:0730-6263775)

  负责林业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日常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承担政务服务公开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四)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人:黄迎兵 联系电话:0730-6284543)

  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全县木竹加工单位监督管理,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督查和山长制工作。

  (五)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负责人:何剑光 联系电话:0730-6266507)

  指导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建设,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承担权限内国家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协调生态红线、河长制工作。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禁猎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的收容、救护,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的猎捕、采集、人工繁育(药用、展演等)。

  (六)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负责人:王  艳 联系电话:0730-6281656)

  提出林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建议;拟订相关法治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按规定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林业执法培训、深化改革、林权交易、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工作。

  (七)计划财务股(负责人:陈  蓉 联系电话:0730-6284532)

  负责机关预决算编报、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单位预决算工作编报,监督管理林业专项资金使用及直属单位财务,组织林业项目申报及监督实施,负责内部审计和稽查、内部控制建设、林业统计、森林保险、互联网+监督等工作。

  (八)政工人事股(负责人:余普晖 联系电话:0730-6284530)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指导行业人才队伍管理,指导职称评定和聘任,组织、指导林业先进技术和智力引进,负责离退休事务、退役军人事务、民政、统战及职工培训等工作。

  (九)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心(负责人:彭  琰 联系电话:0730-6284535)

  承担全县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以及森林植物、林产品检疫检验,负责林学会、科协等工作。

  (十)党建办公室(负责人:余群峰 联系电话:0730-6284540)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宣传思想文化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十一)机关纪委办公室(含信访办、督查室)(负责人:王湘西 联系电话:0730-6284531)

  负责党风廉政、作风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承担来信来访及局重要工作督查等工作。

  (十二)工会办公室(负责人:周红东 联系电话:0730-6289366)

  负责机关工会、联合工会日常工作及青年、妇女工作。承担工会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和系统工会组织管理主体职能,负责移风易俗、老龄、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双联帮扶等工作。

  (十三)行政执法室(负责人:陈永远 联系电话:0730-6284533)

  履行森林法及相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林业行政执法职能,负责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全域环境整治(禁猎、禁伐、禁葬),“洞庭清波”专项整治。

  (十四)山林权属纠纷调处中心(负责人:王  艳 联系电话:0730-6281656)

  负责全县山林纠纷调处及林权改革后续工作。

  (十五)天然林和公益林事务站(负责人:陈永安 联系电话:0730-6293892)

  指导开展全县天然商品林和公益林项目区划界定、保护管理、数据库建设以及项目资金分配、审核发放;组织和指导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续聘、培训、生态扶贫工作。

  (十六)国有林事务中心(负责人:涂小燕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指导国有林场、森工企业、森林公园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督促国有林场、森工企业、苗圃生产性项目依规实施;监督国有林场、森工企业、苗圃重大投资项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指导国有林场、森工企业林木采伐、综合利用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开展;协助人事部门加强国有林场、森工企业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安全生产、社会综合治理、国有林场森工企业改革后续等工作,为国有林场、森工企业提供服务。

  (十七)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负责人:彭海林 联系电话:0730-6285575)

  履行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相关职责。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负责林业先进技术引进推广与培训应用、林业标准建设、林业专利申请、林业成果鉴定与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指导下级林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各类群众性科技组织的林业技术推广活动,开展林木产前、产中、产后科技服务。负责组织全县林业外资项目及国内速生丰产林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实施、计划管理、工程管理等。

  (十八)林地林权事务站(负责人:邓世杰 联系电话:0730-6263775)

  负责全县征占用林地的初审、申报、审核及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等工作。

  (十九)林业信息中心(负责人:谭玉山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负责林业信息宣传、网络安全、机房管理、会场影音设备、网站及新媒体管理、网输文件信息接收等工作。

  (二十)湖南平江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毛金龙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负责黄金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十一)风景名胜区事务中心(负责人:何剑光 联系电话:0730-6266507)

  负责全县风景名胜区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十二)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郑  军 联系电话:0730-6284529)

  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等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乡土珍贵树种主题公园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林业产业化事务中心(负责人:吴劲中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负责林业产业发展与规划,林业行业扶贫,林下经济、楠竹、油茶、木竹精深加工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森林旅游康养、林产品质量管理、争资争项招商引资、通平修次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等工作。

  (二十四)昌林国有联合林场(负责人:童石宝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以国有联合林场的名义承接上级项目、争资争项、招商引资,负责本场各类项目的计划申报、立项融资、项目分配、建设管理、资金使用、验收评估等工作,督促6个森工林场落实本局相关职能股室安排的项目实施及相关工作。

  (二十五)林长制工作站(负责人:刘小平 联系电话:0730-6266502)

  负责林长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分办督办、考核考评、宣传培训等日常工作。制定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下达工作任务;督促任务落实;承办林长会议;落实林长决定的事项;组织开展林长制工作考核。

  (二十六)森林防火股(负责人:喻志坚 联系电话:0730-6898986)

  承办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森林防火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森林防火、灭火工作;指导全县森林防火组织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发布森林火险预报和森林火灾信息;编制森林火灾预案的指挥方案;参与组织扑救重大、特大森林火灾;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森林火灾案件;协调地方、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二十七)驻村扶贫工作队(负责人:毛金龙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承担驻村扶贫日常工作。

  二、下设机构

  事业类:

  (一)平江县国有连云林场(含县连云森林公园)(负责人:余耿清 联系电话:0730-6611559)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国有林场规划设计编制、林木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以及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平江县国有福寿林场(含县福寿森林公园)(负责人:黎湘平 联系电话:0730-6340958)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国有林场规划设计编制、林木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以及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平江县野生动植物救护中心(含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县献冲苗圃)(负责人:王霞林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承担所辖区域内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为社会提供种苗服务,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服务、园林绿化、养护等工作。

  企业类:

  (一)平江县长寿生态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陈东进 联系电话:0730-6671125)

  (二)平江县黄金生态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邓绿江 联系电话:0730-6284539)

  (三)平江县加义生态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袁  毅 联系电话:0730-6611707)

  (四)平江县献冲生态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何  宇 联系电话:0730-3072158)

  (五)平江县楚昌生态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水亮 联系电话:0730-6943018)

  (六)平江县谈岑生态林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方祁平 联系电话:0730-6780600)

  (七)平江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负责人:苏  彬 联系电话:0730-6267989)

  三、其他机构

  (一)平江县幕阜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含县国有幕阜林场和平江幕阜山自然保护区)(负责人:余旺林 联系电话:0730-6567538)

  管理国有林场、促进林业发展。负责国有林场规划设计编制、林木生产供应、森林培育与经营、护林防火以及相关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湖南平江石牛寨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处(负责人:朱帅飞 联系电话:0730-6286808)

  负责石牛寨地质公园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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