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机构名称

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办公地址及电话

平江县三犊源路13号 0730-6888000

负责人

张骐才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职能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 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容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 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商业经营和非商业行为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的行政处罚权;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粉尘物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

  4.行使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作业,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 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作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自产蔬菜和农副产品未进入指定地点销售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区人行道乱停车辆、当路摆摊设点、堆物作业等占用城市道路行 为的行政处罚权。负责依法对城区内人行道的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

  7.行使全县燃气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对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对破损 或残缺等影响市容的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城市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对全县城镇管理及其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工作;负责城区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3.负责本系统内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管理本系统依法征收的各种规费和公共资源出让收入。

  4.负责城区市政工程设施、公用事业、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的管理和监察。

  5.负责临时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和管理,以及停车、洗车场(点)的定点设置和管理。

  6.负责城区占用挖掘绿地和砍伐、修剪树木的审批、管理;负责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

  7.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县城街 道清扫保洁、铲除冰雪、公厕管理、垃圾、渣土及固体废弃物的收运、处理、利用;负责建筑物立面、公共设施、牌匾广告等容貌管理;负责县城内条幅、标语、牌匾、街路和广场重要景观及灯饰亮化工程的管理;负责施工现场监督和管理;归口管理县垃圾处理厂。

  8.负责制定城区公共广场管理规定;负责广场基础设施管理;负责对在广场开展大型活动的审批和管理。

  9.依照规划、公共资源公开出让等法律程序,负责城区户外广告经营、制作和悬挂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庆典、促销、展览、宣传咨询、演出及门店门头、招牌的装饰装修、亮化等 活动占用道路、广场等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从事燃气行业的企业资质管理及许可证制度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管理 全县燃气市场;负责县本级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审查各乡、镇燃气发展规划及备案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燃气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和行使各乡、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工作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统一管理、审批、呈报系统内部干部调配、机构设置、人员编 制、政策性人员安置、人事劳资工作。指导城市管理各行业的 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2.负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一、内设机构(7个)

  (一)综合办公室

  1.办公室(负责人:吴铁明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文件起草、文件收发、会议筹备和史志、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创建、扶贫和相关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及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对局属各单位的工作对接安排,对上级各项工作任务包括重点项目、重要部署分解落实和文件传达,对上级的各项检查考评工作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城管局门户网站管理工作;负责上下横向接待和食堂管理及公车调配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综合绩效考评工作。

  2.纪检督查室(负责人:曾继新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全局各单位的日常考勤、工作考评和各项工作制度及交办任务的督查落实;负责督促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落实;对接战线纪检组,并协助办理违纪案件。

  (二)政工人事股

  1.政工人事股(负责人:李再根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2.机关党委办(负责人:黄继绪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人才培养招聘、编制年度人事计划;负责结合机构改革核定人员身份和做好工资套转工作;负责党建、思想意识形态和思想道德教育工作;负责全局人员的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负责人:毛玲凤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全局财务预算决算编制、经费支出审核、财务会计、非税收入计划编报和执行及票据监管工作;负责对各二级机构的财务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局财务制度的执行和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政府采购的事项办理;负责实物采购和物品出入库的保管、装备登记及国有资产管理,协助办公室负责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四)行政审批股

  1.行政审批股(负责人:余文斌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统一负责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及颁证(驻政务中心上班);负责对行政许可事项牵头组织、协商、现场勘测,并将许可办理情况通报有关监管单位;负责按规定上网公示许可审批事项。

  2.广告管理股(负责人:李明君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负责按照《平江县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方案;负责城区户外违规、破损广告的查处拆除工作,对霓虹灯、发光字体残缺的督查修复整改;负责对广场及城区户外电子屏、门店招牌的规范设置管理,对户外广告违法设置案件移送,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具涉及广告设置初审意见。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人:兰红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负责拟定城市管理领域的规定、通告等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指导、培训、考评考核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决定的法制审核、执法公示、执法案卷的审查,编制本局权责清单;负责信访接待、信访事项的分解督办、汇总回复;负责扫黑除恶、综治民调工作的落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负责听证、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问题举报奖励机制工作的落实。

  (六)综合管理股

  1.市政维修养护管理股(负责人:周涣源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对城区道路、桥梁、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市政领域重点项目建设;负责重大活动期间需要添置的城市配套设施规范设置和用工用车的统一调配;负责接收相关单位市政工程设施的移交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与规划部门共同编制城市专项规划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具涉及市政项目申请的初审意见。

  2.渣土调配管理股(负责人:唐安民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负责建成区范围建筑渣土、土石方的调运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城渣土运输公司的资格初审,核定运输线路、时间地点;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建筑工地渣土出入口依规依标准建设冲洗平台;负责对城区道路土石方、煤、砂石及散装液体货物运输洒落污染路面的行政处罚;负责联合交警、交通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负责对未开工建设的裸露工地的围挡覆盖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乱堆乱放的查处;负责城区范围扬尘治理;负责协调相关单位治理工地扬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七)燃气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陈志杰、吴同辉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依法对全县燃气企业经营区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负责全县燃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制定城市燃气供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对市政燃气设施的改动审批、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承担县内燃气企经营许可证的初审等工作;负责对管道燃气的特许经营进行监管;负责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上传下达;组织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局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二、其他机构(1个)

  (一)工会(负责人:魏晋卿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落实上级工会部门工作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职工的工会待遇、会费收取和维护职工权益工作;负责全局职工家庭婚、丧事宜的通知并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困难家庭救助,五好家庭评定;负责公租房申请、分配以及组织全局群众活动;负责开展全局干部职工计划生育工作、工、青、妇和老年工作。

  三、下设机构(6个)

  (一)平江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负责人:郑铁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养护管理和绿化图纸会审及优化工作;负责县重点绿化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竣工验收及后期养护;负责公共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后期的管理;负责新建小区绿化竣工验收;负责小区、社区、机关院落绿化指导监管工作;负责城区绿化(社会购买)维养监管测评工作;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具涉及绿化项目的申请初审意见;负责损绿、占绿案件移送;负责“园林单位”初检报送,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平江县环境卫生事务所(负责人:彭迎波  联系电话0730-6286131)

  负责根据“环境卫生技术规范”组织清扫保洁、社会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实施工作;负责沿街无主杂物、垃圾收集清扫工作、县城区洒水降尘和冲洗作业;负责环卫费征缴收取,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日常城区卫生的监督检查;统一严格落实“三城同创”和国家环保督察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局里的绩效考评方案等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城乡环境整治工作;联系小区、社区内的清扫或委托服务;配合行政审批办公室出具涉及环卫项目申请初审意见;负责损坏环卫设施、乱倒垃圾等违法案件移送;持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城市清洁标准;负责垃圾分类方面的工作推进。

  (三)平江县路灯建设维护事务所(负责人:彭红杰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城区路灯照明、城区景观亮化、立面亮化的管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建设中交办的城区亮化、路灯照明工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照明的日常维养,分季度实时调整照明时间;负责安全用电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严防私拉乱接,偷电现象;确保节约用电,正常运转;负责损坏照明设施案件移送。

  (四)平江县垃圾处理事务中心(负责人:余能旺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县城和乡镇进场垃圾处理的日常规范;负责场内垃圾标准填埋,严控作业管理,严管“消毒除臭”,严格现场管理;负责垃圾渗滤液处理车间的24小时工作制落实;负责做好台账数据登记制度落实;负责监督、检查、抽查垃圾场的日常运转和数据分析;负责垃圾场周边环境协调和各部门单位的协调;负责九龙、三犊源垃圾场的后期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膜下水应急处理项目的监管工作;负责防汛值班、巡查制度落实,督促库区雨水分流、沟渠检查;负责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场区扩建改造工作;负责垃圾场上级环保督察及检查的各项工作整改落实。

  (五)平江县城市公园事务所(负责人:霍海根  联系电话0730-6888000)

  负责城区广场、公园的日常管理,包括直饮水机、音乐喷泉、沿线周边秩序、公益活动管理,负责管辖区内涉及环卫、市政、路灯、绿化、广告和城市道路等方面的处罚权工作。

  (六)平江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吴新春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文书档案、信息综合、新闻宣传、华体会百度 、机要保密、文稿起草、工作计划拟订及城市智慧平台管理等工作;承担执法装备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局机关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信访接待、信访事项的分解督办、汇总回复;负责队伍的行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

  2.直属一队(负责人:钟宏基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东抵平江大道与首家坪路红绿灯、景观桥、石碧潭大桥、平江大桥、严家滩大桥,南抵平伍路(严家滩大桥至秀野路与平伍路红绿灯),西抵秀野路(含思源实验学校),北抵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平江县城区辖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烟尘和恶臭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作业,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作业行为,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公安、交通、水利等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的查处工作,并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门前三包”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承担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制作、归档、证据及证物的保存,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

  3.直属二队(负责人:李图波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东抵平江大道西面,南抵教育局路口(含平益高速平江南收费站、金菊南路平源安置区),西抵石碧潭大桥、平江大桥、严家滩大桥,北抵杨梓山高架桥南面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平江县城区辖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烟尘和恶臭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作业,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作业行为,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公安、交通、水利等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的查处工作,并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门前三包”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承担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制作、归档、证据及证物的保存,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

  4.直属三队(负责人:邱良才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东抵武深高速平江收费站,南抵教育局路口,西抵平江大道东面,北抵平江大道与首家坪路红绿灯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平江县城区辖区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烟尘和恶臭污染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对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作业,以及有照但不按执照规定场地经营而进行店外经营、作业行为,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生态环境、市场监督、公安、交通、水利等管理部门移送的违法线索的查处工作,并承担相关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门前三包”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承担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制作、归档、证据及证物的保存,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

  5.直属四队(负责人:余攸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平江县城区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区范围内夜间、夜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城区殡葬管理工作。

  6.直属五队(负责人:袁奕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送的建筑施工噪声、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投标、施工许可、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安全、质量、监理、节能、竣工验收等方面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移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销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和房地产管理中涉及房地产经纪、估价等方面违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制作、归档、证据及证物的保存;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

  7.直属六队(负责人:林峰  联系电话0730-6612319)

  承担行使平江县城区范围内人行道乱停车辆占用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使县城区范围内擅自设置、撤除停车泊位、擅自改变公共停车场使用性质等行政处罚权及相应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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